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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州县衙戒石坊书“官箴”
陈思源

  在凤县凤州县衙,院落中央有一横跨甬道的石制牌坊(见左图)。石坊上端的南北两面分别刻有“公生明,廉生威”六个金色大字,在阳光下十分耀眼。
  据凤县博物馆馆长赵宝宏介绍,凤州县衙于明代洪武年间创修,历经嘉靖和清顺治年间三次修葺,如今的凤州县衙是按照明朝凤州县衙建筑规制在原址上复建起来的,建筑风格、室内布置采用明式风格,建筑布局与《明史》《大清会典》所载建筑规制相符,较好地还原了明代凤州县衙原貌。
  院中的戒石坊高9米,采取四柱三门冲天柱式结构,是为告诫官员为官清廉而设立的警示牌。戒石坊上端的“公生明,廉生威”,是明代嘉靖年间无极县知县郭允礼题书的“居官座右铭”中的经典语句,意思是只有公正、公平才能使人明辨是非,只有清正、廉洁才能使人不为权势左右,平生威严。这既是为政之道、为官之德,也是立人之本。“公生明,廉生威”被后人誉为“官箴”,意在提醒为官者秉公办事,不得徇私枉法。
  此外,戒石坊两端还刻有楹联“大其牖(yǒu),天光入;公其心,万善出”。这副楹联出自明代学者方孝孺的《杂铭·牖》,原意为把窗户打开,阳光就会照进来;出自于公心,就会做出许多善事。这句话则是在警示为政者广开言路、办事公正。
  如今,凤州县衙已经是宝鸡市廉政教育基地,许多干部游客来此参观学习,感悟此处历史悠久的廉政文化,戒石坊的碑文也依然警醒着今人廉洁奉公、为政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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