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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
监督检查党风政风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本报讯日前,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对2个县区、7个市级部门及其27个下属单位,开展了一次党风政风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由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组织协调,采取室组联动的方式,整合所联系的驻市公安局、驻市政府办、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及蟠龙新区纪工委的人力资源,抽调干部20余人,组成四个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审查账务、走访座谈等方式,先后对金台区、太白县,以及市公安局等7个部门及其27个下属单位,承担的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有些单位存在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公务车燃油费管理粗放等问题,检查组已现场反馈,并责成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对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检查组将进一步核实。同时,检查组要求各县区和单位,要对“九个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督促、再落实,压紧压实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促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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