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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宝鸡市动员会召开
  本报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宝鸡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5月8日,督察进驻动员会在宝鸡市召开,督察组组长贺书田、副组长孙丽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宝鸡市委副书记、市长惠进才进行了动员讲话,市委副书记吴铁主持会议。
  贺书田强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制度安排,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省委书记刘国中和省长赵一德多次强调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今年1月27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印发《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从体制、机制上完善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体系。贺书田指出,本次督察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督察,将重点督察宝鸡市县(区)党委和政府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一山一水一平原”重点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情况等五个方面内容,重点了解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责任落实,以及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重点检查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规划标准的具体执行情况;重点督察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别是蓝天保卫战、渭河流域和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等重点任务推进实施情况,以及第一轮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在此基础上,坚决查处生态环境保护不作为、乱作为和不担当、不碰硬问题,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
  惠进才表示,开展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的实际行动。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自觉接受“体检”,着力在补齐短板、改进工作上下功夫、见实效。要全力支持配合,加强联络协调,为督察组顺利开展工作做好服务保障。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要坚持以督察促提升、以督察促转型,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进节能减排,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不断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会上,孙丽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等工作提出了要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高巍、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赵娜、督察组全体成员,宝鸡市有关领导同志参加会议。宝鸡市各县区党政领导同志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列席会议。
  根据安排,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时间为1个月,督察进驻期间全程接受广大群众的投诉举报。投诉受理专项电话:0917-3507001,邮政信箱:宝鸡市金台区A005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2021年5月9日至6月6日,每天早8时到晚8时。根据督察组职责,督察组主要受理宝鸡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投诉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宝鸡市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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