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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妙处
◎李喜林
  读书是一辈子的事情。记不得这是哪位名人说的,我是越来越体会出这句话的含义了,除过吃饭,我必不可少的就是读书了。
  我的读书是从幼年开始的。还没有上学的时候,大哥不知从哪里找来小人书(我们这里叫画本),他给我逐页讲,并耐心地读那些图画下面的文字。我至今念念不忘的《水浒传》《岳飞传》,都是大哥那时候教给我的。有一次,大哥在我家当院的椿树下让我自己逐页说《岳飞传》的故事。可能是我对那些画本人物熟记于心的原因,竟得到了大哥的赞赏!大哥一边用手在我的头上温存地抚摸,一边对正在厨房做饭的娘说,老三的记性真好。娘给我和大哥端来午饭,放在椿树下的石头上,用蓝色的“布遮腰”擦擦手,眼里闪过慈爱的神采,对我说,林娃子,好好念,将来做先生,吃轻省饭。大哥则是将他碗里的苜蓿菜多大半拨到我碗里,算是对我的奖赏。
  这是我最初对读书好处的体验。接下来,我发现每当我拿起画本仔细地看,连脾气火暴的爹也就不再因我的顽劣而收拾我了,而一下子变得像另外一个人,走过我跟前也几乎是屏声敛气。发现了这一点,我真是少挨了不少打。每当我将自家的鸡娃在抽屉装进捉出结果被夹死,或者在自己家玉米秆搭起的柴火堆里烤从地里偷来的红薯结果引发火灾,烧卷我头发和眉毛,面对将要来临的皮肉之苦,我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赶紧认真看书,这比我逃跑的效果要好得多。爹尽管气得额头上的青筋突起,但见我认真读书的样子,最多骂一句作罢。
  到我上学前班时,我已经对文字有了与生俱来的敏感和兴趣,我成了我们班上唯一能讲故事的学生。我因为爱看小人书识的字让老师和同学刮目,班上的同学将我跟进跟出,不惜从家里拿出自己珍贵的馍馍让我吃,目的是让我能给他们讲话本里面的故事,或者能将书借给他们看。
  那时候,除了简单的课本,以及少许的画本,书真是少得可怜。为了能让同学们始终围着我转,为了能吃上那个年代珍贵的馍馍,我到处搜寻书。有一次,我爬上自家的竹楼,意外地发现了大哥上学用过的课本,我读懂了《东郭先生和狼》,以及《乌鸦喝水》《小马过河》《公鸡和狗》,还有后来才知道作者是法国大文豪都德的《最后一课》。可以说,这些故事让我的童年得到了许多物质上精神上的好处。“公鸡公鸡真漂亮,大红冠子绿尾巴,油亮脖子金黄脚,人人见了人人夸,你到窗口瞧一瞧,撒了一地黑芝麻,你到窗口瞧一瞧,撒了一地黑芝麻。(《公鸡和狗》)”更是我和伙伴时常挂在嘴上的歌谣……
  渐渐地,我长大了,我就突然发现书对我来说成了如影相随的伙伴。我不知道,每当我手头没有新书读,我为什么魂不守舍;我不知道,每当我成晌成晌钻进新华书店,我为什么就忘记了一切。我为了读书,几乎知道了我们村和邻村有书的人家,而为了能读到这些书,我的嘴变得异常乖巧,手脚变得异常勤快,我甚至从我家油篓里寻找出爹和娘积攒的,将来给妹妹和未来的嫂子打银手镯子的几块银圆,偷偷地用每块银圆在邻村银匠那里换两元钱,再用这些钱买了心爱的《高玉宝》《金光大道》《艳阳天》等书,害得我二哥成了爹和家人最大的怀疑对象,挨了爹的一顿好打。多年后,当我将事情的真相告诉二哥,二哥不但没有埋怨我,反倒说,哥替你挨的那顿打没有啥,很值得的,你不要记在心上了。
  后来,我走出故土,行走在许许多多熟悉的陌生的地方,但不管在哪里,一定是有书陪伴的,不管是在坐车中,还是在工作间隙,甚至在上卫生间,始终要有书读。多年以来,我都是在读书中进入梦乡的,而只要一醒来,第一个下意识的动作就是将枕头边的书拿在手上,似乎是书在延续我的呼吸。就这样,我读了中国许多古代的、现代的、当代的文学作品,同时还读了外国作家的很多作品。可以说,读书让我的生命充满了无比的丰富性,让我对生活的认知一层层提高。到现在,我惊讶地发现,我除了有众多的朋友外,还有书籍这个知心的朋友。尽管我现在已经是一个作家了,但我认为我首先是一个真正的读书者,一个将读书作为生命的组成部分的人。虽然说,我也写了一些书,通过写作体验到了很大的心理愉悦,但远不如读书给我的愉悦多。从这个意义上说,读书已经是我追求的一种境界了。
  (李喜林:鲁迅文学院陕西中青年作家研修班学员,陕西省职工作协小说委员会副主任,曾获全国冰心散文奖、陕西柳青文学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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