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本期发布:
专项资金帮助大骨节病患者治疗
  本报讯日前,记者从市卫健委获悉,我市今年采取安排康复治疗专项补助资金、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差额补助等一系列措施,有效减轻了大骨节病患者的经济负担。 
  今年以来,我市对膝关节长期变形、影响行动能力的大骨节病患者实施游离体摘除或膝关节置换手术。在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通过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差额补助,确保接受手术的患者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80%。此外,我市还在全省率先推出康复理疗救治措施,由市政府安排大骨节病康复治疗专项补助资金,依托镇卫生院,对大骨节病患者实施中医康复治疗。这一系列措施,有效减轻了大骨节病等地方病患者的经济负担,今年截至11月底,全市累计手术治疗大骨节病患者73人、药物治疗9971人。
  本报记者符雅琦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