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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七月》中的枣与稻
本报记者 麻雪
文章字数:616
  “八月剥枣,十月获稻,为此春酒,以介眉寿。”
  ——《诗经·豳风·七月》
  《诗经·豳风·七月》中这句诗歌,记录了周人顺应时序的农耕智慧,也让枣与稻这两种食材历经三千年,在如今宝鸡人的烟火生活中不断延续。
  “八月剥枣”中的“剥”是扑、打的意思,意为周人以竹竿扑打枣枝,收获果实。“十月获稻”后,周人会将枣与稻一同酿制成春酒,祈求长辈长寿安康。
  作为周文化发源地,宝鸡的饮食风俗中,始终留存着这份对时序食材的珍视。如今寒冬时节,围炉煮茶成为宝鸡人的新时尚,烤枣、煮枣茶正是其中的点睛之笔。
  家住金台区大庆路的市民李莉说:“这两年,宝鸡街头巷尾的围炉煮茶店多了起来,成为都市人喝茶、会友的‘新宠’。当然,在家里邀请好友围炉煮茶更是温馨。在茶炉上架起铁网架,把红枣烤至焦香,或是直接吃,或是投入陶罐与枸杞、桂圆同煮,茶汤甘醇温润,既健脾益胃,又延续了家乡陇县煮罐罐茶的风俗。”
  宝鸡虽地处我国北方,但也藏着适宜水稻生长的“小江南”。岐山县安乐地区(今属蔡家坡镇)因为独特的小气候,自古便是水稻产区。相传,三国时期,诸葛亮屯兵五丈原,在此引种水稻,历经千年传承,石头河流域的优质水源滋养出颗粒饱满的稻米。如今,这里还有稻田蟹种养基地。
  秦岭深处的太白县,凭借独特的山地小气候,让水稻在此丰收。春天里,黄柏塬会举办插秧节;秋天里,便有了“十月获稻”的古老图景。这些产自宝鸡本地的稻米,或蒸煮成饭,或酿成醪糟、米酒,口感软糯清香,恰是对《诗经》中稻米文化的当代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