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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瓠叶》中的葫芦与烤兔
本报记者 麻雪
文章字数:545


  “幡(fān)幡瓠(hù)叶,采之亨(pēng)之。君子有酒,酌言尝之。
  有兔斯首,炮之燔(fán)之。君子有酒,酌言献之。”
  ——《诗经·小雅·瓠叶》
  《诗经·小雅·瓠叶》勾勒出周人待客宴饮的场景:园里采撷鲜嫩瓠叶烹煮,猎得野兔煨烤,主家是谦谦君子,已经备好香醇酒,请宾客品尝。作为周文化发祥地,宝鸡的田间地头与餐桌之上,至今仍有这样的美食。
  诗句中的“瓠”即葫芦,“亨”通“烹”,宽大的瓠叶在风中摇曳,主人随手采摘烹煮,尽显农耕生活的随性。如今在宝鸡乡村,葫芦仍是农家庭院的常见植物,春末播种后藤蔓攀墙而上,夏秋时节,结出翠绿果实,既是装点庭院的景致,也是天然的食材。嫩葫芦肉质清甜、营养丰富,切片与腊肉同炒,清香解腻;擦丝拌面粉煎成葫芦饼,外酥里嫩。老葫芦则被制成葫芦瓢,舀水盛饭,或制作成工艺品。
  “炮之燔之”描绘的烤兔之香,同样在宝鸡冬日里萦绕不散。诗中反复咏叹的烤兔,是古人待客的诚意之食,“炮”为煨烤、“燔”为火烤,简单技法锁住食材本味。街头小吃摊、烧烤摊以及饭店中,烤兔腿、烤兔排是热门菜品。宴席上,清炖兔肉、麻辣兔丁更是御寒佳肴。
  当农家庭院的葫芦藤结出硕果,当冬日炭火上的兔肉嗞嗞作响,吃着清甜、滑嫩的葫芦,就着烤兔肉,还有美酒相伴,品读这首《瓠叶》,我们总能在这些滋味中,读懂数千年的烟火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