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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以旧换新 能领万元补贴
本报记者 王玲
  “我把以前的燃油车报废了,花4.2万元买了一辆纯电的五菱mini,报废补贴2250元,新能源车补贴1万元,算下来,我买新车花了不到3万元。目前就等发放补贴资金了。”市民张崭对记者说。
  张崭2005年买的雪铁龙富康。今年5月,他听说了汽车以旧换新的政策,多方了解后得知必须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报废后购买新车的,才能领补贴。他到报废车企业咨询,他的车符合报废标准,于是将旧车报废,买了一辆新能源代步车。5月16日,通过微信小程序“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他将旧车报废证明和新车购车手续上传;6月21日,系统显示申请通过,只等补贴资金发放。
  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为大力推动汽车以旧换新,我市专门出台了《宝鸡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和《宝鸡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细则》规定,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目前,全市网上提交补贴申请271份,审核通过192份,正在对接财政部门筹备发放首批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
  除了报废更新,我市还积极推动汽车置换更新。今年上半年,我市共发放500万元的汽车消费电子券。对4月份买车的消费者,依据购买新车金额分别给予2000元、3000元和4000元不等的购车补贴,同时对参与二手车置换的消费者增发1000元置换补贴。到目前为止,共有496人享受1000元的汽车置换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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