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5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要闻
第04版:本市新闻
第05版:政法专刊
第06版:教育周刊
第07版:文化
第08版:商务专刊
标题导航
|
当好“守夜人” 守护“烟火气”
行政检察 与民同行
宠物咬伤人 主人要担责
我市两个集体四名个人获表彰
一案解三案结
履行公益诉讼职能 督促修缮破损护栏
特事特办受称赞
版面概览
本期发布: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麟游法院
一案解三案结
本报讯 近日,麟游法院在执行贾某与张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巧用执行措施,促使该案执行完毕的同时,带动贾某所涉及的两件终本案件得以执结,取得了化解一案了结三案的良好效果。
前不久,贾某拿着一份生效的调解书来到麟游法院,申请执行其与张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立案后,办案人员对照“终本”案件库发现,该案申请人贾某是另外两个终本案件的被执行人,两起案件共涉及执行案款1.9万余元。如果本案能顺利执结,那么贾某作为被执行人的其他两起终本案件有可能迎刃而解。鉴于这种情况,执行团队联系被执行人张某,张某表示自己将尽快凑齐案款,但却迟迟不见行动。考虑到张某年纪尚小,且涉案款项数额不大,办案人员选择对张某进行传唤,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可能对他本人造成的不利影响和有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经办案人员耐心释法析理,张某与家人沟通后当场履行了2.5万元案款,并答应将剩余的5000元案款汇至麟游法院执行案款专户。随后,法院兑付了另外两起终本案件的执行款,并将剩余款项退还给贾某。至此,三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在一次性解决矛盾纠纷的同时,充分保障了当事人胜诉权益。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0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