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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通报表扬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典型
我市两个集体四名个人获表彰
本报讯 近日,省司法厅对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扬,我市两个集体被授予“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4名个人被授予“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刑事执行活动,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降低国家刑罚执行成本等方面具有特殊意义。为进一步激发全省广大社区矫正工作者干事创业热情,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水平,省司法厅对全省社区矫正工作20个先进集体和4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扬。其中,扶风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凤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被授予“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陈仓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股股长李珊、凤翔区司法局城关司法所所长白海军、岐山县司法局副局长张宏星、眉县司法局首善司法所所长段小东4人被授予“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近年来,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决策部署及省市工作要求,开拓进取、不断创新,积极探索“三三四”矫正模式,紧紧围绕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的“三化”建设重点,进一步强化技防、人防、心防的“三防”管理教育措施,持续巩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市民盟、省戒毒所的“四联”工作机制,有效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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