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7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要闻
第02版:深度宝鸡
第03版:深度宝鸡
第04版:专题
第05版:要闻
第06版:本市新闻
第07版:政法专刊
第08版:教育专刊
标题导航
|
织密防护网 奏响丰收曲
老人行动不便 民警上门办证
云上法庭减轻诉累
沉浸式上一堂法治课
督促家长关爱未成年子女
高空坠物砸到车,谁来“买单”?
矫正对象化身禁毒“宣传员”
版面概览
本期发布: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渭滨区石鼓司法所
矫正对象化身禁毒“宣传员”
本报讯 近日,渭滨区石鼓镇司法所与陕西省宝鸡强制隔离戒毒所、渭滨区禁毒办联合组织辖区14名社区矫正对象和禁毒社工开展了一场禁毒警示宣传活动,让社区矫正对象化身禁毒“宣传员”,将禁毒理念传递给更多人。
在活动中,民警现场通过展示仿真毒品的方式向社区矫正对象揭开毒品的陷阱,并重点讲解了毒品带来的严重危害。同时,石鼓司法所创新宣传形式,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化身志愿者,宣传禁毒知识。他们和禁毒社工一起走进社区、市场等公共场所,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普及禁毒知识,宣传毒品的危害和防范措施。石鼓司法所工作人员说,让社区矫正对象去做宣传,通过身份的转换,不仅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禁毒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也让他们在实践中发挥自身价值,为社会作出贡献。此次宣传也让更多的人了解了毒品的危害和防范措施,进一步增强辖区群众的禁毒意识和防范能力。
石鼓司法所将继续加强禁毒宣传工作,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和方法,让禁毒拒毒的意识更好地深入人心。同时,他们也将继续关注社区矫正对象的成长和进步,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促进他们早日回归社会。
(本版稿件由本报记者白杨采写)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0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