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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务用车有“迹”可寻
学习新《条例》展现新作为
精准“开方”去“病根”
聚焦薄弱环节做实国企监督
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地见效
特约监察员“回家谈心”
特殊的“年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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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薄弱环节做实国企监督
——渭滨区纪委监委完善国有企业监督办法助推国企高质量发展侧记
渭滨区纪检监察干部检查区属国有企业代建的乡村振兴项目
渭滨区纪检监察干部对区属国有企业进行检查
近日,渭滨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首责,牵头制定《渭滨区区属国有企业日常监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夯实相关单位监管职责,聚焦国企监督薄弱环节,细化监督重点内容,为扎实开展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紧盯盲点出新规
渭滨区纪委监委在日常监督中发现,区属国有企业虽然在代建农村饮水安全、片区改造等民生项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暴露出内部管理不规范、监管混乱、资金使用风险大等问题,制度漏洞迫切需要填补。
为此,渭滨区纪委监委紧盯区属国有企业日常监督工作中存在的断点、堵点、盲点,按照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结合区情制定《办法》,创新设立派驻监督专员,由派驻监督专员协助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履行对企业的全面监督职责,以加强对区属国有企业廉政风险防控和日常监督。同时,渭滨区纪委监委督促区发改局制定《渭滨区区属国有企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完善区属国有企业监管体系。
政治监督不缺席
《办法》细化了渭滨区区属国有企业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派驻监督专员和区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对区属国有企业的监管职责。《办法》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程项目建设、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重点领域,紧盯“三重一大”事项酝酿决策执行、工程项目规划审批实施验收、招投标管理、产权变更和交易、物资设备采购使用等重点环节,加强对区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及重点岗位人员等重点监督对象的全方位监督。
《办法》规定渭滨区区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履行管党治党职责的同时,须主动接受派驻监督专员监督,并明确了专项监督、谈心谈话、机动巡察等八种监督方式的适用主体和情形,进一步完善了国有企业监督机制。
护航发展向未来
渭滨区纪委监委以《办法》实施为契机,积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国有企业延伸,健全国有企业监管体系,保障国企持续健康发展,为谱写渭滨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办法》实施以来,受到渭滨区委、区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区属国有企业多方肯定。陕西渭滨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王钊在渭滨区清廉国有企业建设工作动员部署会上表示,《办法》完善了企业监督体系,铲除了腐败滋生的土壤,大大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滨河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监督专员高宏强表示,将按照《办法》要求,督促企业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助推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为国企高质量发展“排雷”清障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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