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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创新成果的“护卫者”
——陈仓区人民法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纪实
    陈仓区人民法院法官为个体工商户普法,避免商标侵权。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2022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确定陈仓区人民法院为宝鸡地区唯一管辖全市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的基层法院。为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陈仓区人民法院精挑细选组团队,加强学习探索创新,经过一年多的努力,使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形成了组织有序、公正高效、稳步推进的良好态势,为宝鸡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建设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惩戒与保护并举确保知识产权审判质量
  2023年8月1日上午8时30分,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陈仓区人民法院在凤县通过巡回审判方式,集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广州某公司与被告凤县某超市、凤县某商店等41家商超侵害商标权纠纷案。这是知识产权审级改革以来,陈仓区人民法院首次开展知识产权巡回审判。
  这起案件,属于时下易发多发的小型商户侵害商标权纠纷,侵权产品为常用的香皂、洗发水等洗护用品,商家散布在城乡各个角落,经营者年龄偏大,缺乏法律意识,他们当中很多人并不知道自己销售的是侵犯了商标权的商品,被起诉后觉得很委屈。因此,陈仓区人民法院选择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开展巡回审判,一方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通过“法官多跑腿,群众少奔波”,减轻当事人诉累,让人民群众感受司法的温度;一方面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唤醒当地广大群众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支持生产创新的浓厚氛围。
  开展知识产权巡回审判是陈仓区人民法院积极履行知识产权审判职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缩影。自集中管辖宝鸡地区一审知识产权案件以来,陈仓区人民法院勇挑重担,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坚持保护和鼓励创新。
  对重复侵权、恶意侵权行为,陈仓区人民法院准确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100%全额支持权利人证据充分、合法合理的维权费用,彰显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力度和决心,累计对15起案件判决惩罚性赔偿近60万元。在原告临潼文海厂诉被告西安唐都纸品公司商标权纠纷案件中,因被告明知其生产销售带有“文海”标识的“拼音本”等属侵权行为,但仍未停止生产、销售行为,存在主观明显恶意,该院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判令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23200元。
  对涉案金额小、被告主观恶意不大的涉商标权、著作权侵权批量诉讼案件,该院坚持合理保护原则,适时转移举证责任,依法核减原告诉请的赔偿金额。在某公司起诉的500余件案件中,20000元个案赔偿金酌定为2000—3000元之间,努力实现案件审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结案标的小于5000元的案件占比75.82%,体现了惩戒和保护相平衡的原则。
  截至2023年底,陈仓区人民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609件,审结1597件,结案率99.25%,员额法官人均结案532件。
  下好调解“先手棋”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2023年,陈仓区人民法院审结的1178件知识产权案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846件,调撤率为71.82%,这一数字十分亮眼。这得益于该院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同时,注重对矛盾纠纷的根本化解。
  “太感谢法官了,你们来我店里调解,为我讲解卖假货的后果,我同意原告提出的调解意见。”近日,凤翔区陈村镇年逾古稀的被告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确认后,对办案法官薛晓琴感激地说。
  该案是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开庭当天,审理该案的法官得知被告已70多岁且患有疾病,在充分听取原、被告双方意见后,决定到被告所在地进行现场调解。调解过程中,被告陈述自己年龄大、文化程度低,无法辨别产品真假,更不知道售卖假货会侵犯原告权利。针对被告所述,法官拿出原告提供的正品,教被告直观辨别商品真假。同时,法官向被告宣讲了商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帮助其增强法律意识,告知其防范侵权风险的措施。在法官耐心讲解下,被告同意向原告支付赔偿款。
  在推进工作中,陈仓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调解优先,加强调解疏导,对于关联性、涉众性案件及时进行调解,通过在“调”上做加法、在“诉”上做减法,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此外,该院坚持尽可能全过程加快纠纷解决的高效保护理念,强化立、审、执衔接,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快处“绿色通道”,整合发布知识产权诉讼指导资料,通过“程序集约化”助力当事人高效维权。他们积极升级“智慧服务”,提升网上立案审核和流转效率,知识产权案件网上立案占比83%。同时,该院大力推广“移动微法院”“云上法庭”,积极为当事人提供诉讼费缴纳、证据材料递交、在线阅卷、线上开庭等低成本、高品质的司法服务。受理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由60多天缩短至36天,已结案件“零信访”“零投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效能不断提升。
  深化协同联动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
  2023年3月,陈仓区人民法院民二庭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向凤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了一份司法建议书,介绍了该院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来,涉及凤翔区域内经营主体的案件情况、审理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这些案件可能对当地造成的影响,希望双方以本次建议书为契机,建立长久的良性互动关系,在今后的工作中立足各自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从源头上化解纠纷。
  知识产权保护不是法院一家的“独奏曲”,为推动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格局,陈仓区人民法院积极推动建立会商机制,与金台、凤翔、扶风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促进法院、公安、检察和行政执法部门共享信息、共商保护举措,合力打造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并与甘肃省陇南市两当县人民法院签署了《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协作调查取证备忘录》,以务实举措提升跨区域司法保护一体化水平。
  针对辖区商标权侵权案件多发情况,该院在办案过程中,注意引导当事人提供侵权产品源头的主体资格和进货证据,及时向行政机关反馈线索。他们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引导作用,就“加强商标和品牌保护”“避免‘不知情’侵权”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3份,力争做到“办理一起案件、发出一份建议、规范一个行业”,并建立了“月月进商户”机制,法官主动走进商铺,有针对性讲解商标侵权等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全力破解“小店侵权”频发问题。
  为加大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普及宣传力度,该院采用“两微一端”、庭审直播、设点宣传等方式,大力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司法政策和审判工作资讯,增进全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理解和支持。他们还联合陈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联开展“进园区、进企业”普法交流活动13次,“一企一策”定制司法服务,让知识产权保护理念深入人心。
  “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在机制上创新求突破,以更高水平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陈仓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广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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