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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成立民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做好农民工的护“薪”人
执行法官不言弃终本案件得执结
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宝鸡中院微电影《溯源》荣获优秀奖
普法进企业护航促发展
被害人变犯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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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农民工的护“薪”人
——扶风县人民检察院为农民工依法讨薪记事
张荣淑娟
“感谢检察机关,感谢检察官,为我们68人讨回欠薪……”近日,扶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公安、人社等部门为68名工人成功讨回劳务工资80余万元,拿到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代表穆某激动地向检察干警连声道谢。今年以来,扶风县人民检察院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履职、同向发力,全方位、多角度维护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今年9月,扶风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走访中得知,扶风县一企业拖欠穆某等68名工人6月至8月的工资,共计898972元。穆某等向扶风县人社局投诉,根据扶风县人民检察院与县人社局等单位共同签订的《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工作意见》,扶风县人社局联合扶风县人民检察院民事、刑事检察部门与相关单位联合召开欠薪协调会,就该企业拖延支付工人劳务工资问题进行调解,欠薪企业和员工代表未能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员工代表情绪激动。随后,穆某等68名工人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扶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
经前期调查核实,扶风县人民检察院认为,穆某等68人向该企业提供劳务,该企业有向其支付劳务工资的义务,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该企业拖延支付劳务工资,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和诚信原则,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遂向法院发送支持起诉书。同时,该院刑事检察部门提前介入案件,认为该企业实际控制人汪某经扶风县人社局通知,未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配合解决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属于“以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且该企业在有收入的情况下,向其他债务人清偿债务,而不支付劳动者报酬,亦属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遂监督扶风县公安局立案。扶风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支持起诉、检察监督、释法说理等方式,使汪某充分认识自身错误,已经设法将拖欠的工资足额发放,成功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为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扶风县人民检察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充分发挥扶风县科技工业园区法律服务中心作用,在科技工业园区开展“进企业、访项目、问需求、送法律”活动。该院法律服务中心6名法律服务专员走访园区部分企业,与企业负责人、员工代表座谈,进一步了解园区发展、企业安全生产、周边法治环境等情况,并向企业赠送为其“量身定制”的法律宣传手册,向企业宣传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诉讼监督等职能,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和用工单位合法用工意识。
近年来,扶风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民事支持起诉、刑事立案监督、普法宣传等职能,常态化开展“协助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陆续为10余名农民工在法律适用、证据收集、诉讼程序等方面提供咨询帮助,并对存在隐患的9个工程项目跟进监督,联合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深入项目工地,对欠薪原因、讨薪现状进行详细了解,为80余名农民工追回拖欠的工资30余万元,依法对9起因家庭经济困难、法律知识欠缺等不知、不敢起诉的农民工支持起诉。同时,该院联合县法院、教体局、公安局、人社局、妇联、残联等共12家单位共同出台《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工作意见》,搭建弱势群体维权平台,进一步强化工作合力、促进源头治理,共同解决农民工的“烦心事”,为扶风和谐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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