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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11月14日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陈宏伟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赵强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
  黄小良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王文忠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高峰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波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
  毛永祥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苟利军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包随安、蒋列会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刘虎宁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韩文杰的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贾技宏的宝鸡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牛彩霞的宝鸡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冯小林的宝鸡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亚丽的宝鸡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文忠的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黄小良的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董汉民的宝鸡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贾宗礼的宝鸡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决定任命:
  景行军为宝鸡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张力洁为宝鸡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高峰的宝鸡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王小龙的宝鸡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三)任命:
  马鹏俊为宝鸡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四)任命:
  沈小波、吕梁、李婧雯、王青、赵宪、杨瀚黎为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龚培静为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孙亚峰为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赵燕为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卫广瑞为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冯少敏、赵晶晶、宫雪、唐红玉、黄莎、冯建华为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罗莉萍的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曹维丽的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赵荣辉的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刘宏、郑晓梅、王宗建、张跃怀、李少华、王增现的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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