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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7月下旬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将于7月24日召开,会期1天。
  ①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陕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②审议《宝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③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宝鸡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宝鸡市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⑤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宝鸡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⑥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开展义务教育减轻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情况的报告;⑦人事事项;⑧其他。
  本次会议实行公民旁听。请符合条件的我市公民持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于7月22日下午4时前在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行政中心二号楼7楼2716室)报名。
  联系人:刘航联系电话:3261025
  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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