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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出台措施促进汽车消费
精准发力加快乡村产业振兴
围绕中心大局 履行人大职责
海外华裔青少年感受西秦魅力
狠抓项目进度 超额完成计划
开创我军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7月下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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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出台措施促进汽车消费
新华社北京7月21日电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的《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21日公布,提出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制度和市场环境,更大力度促进新能源汽车持续健康发展。
若干措施提出,鼓励限购地区尽早下达全年购车指标,实施城区、郊区指标差异化政策,因地制宜增加年度购车指标投放。鼓励各地加快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违规非标商用车淘汰报废。鼓励各地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推动老旧车辆退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各地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等政策措施。
若干措施明确,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积极开展公共领域车辆换电模式试点,支持城市公交场站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在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方面,若干措施明确,推动居民小区内的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居民电价,推动对执行工商业电价的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动提供充电桩单独装表立户服务。到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若干措施还提出,加大汽车消费信贷支持;支持保险公司开发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保险等创新产品。此外,持续缓解停车难停车乱问题。鼓励各地有效扩大停车位供给,合理制定停车收费政策。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夜间道路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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