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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
创新指导方式提升办案质效
  本报讯“你委案件中存在部分文书未按照最新要求制作,同时,调取证据不规范,未使用《调证通知书》。”近日,凤县河口镇纪委案件承办人收到了县纪委监委的《案件协审反馈表》,这是凤县纪委为提高案件质量推出的一项创新举措。
  新年伊始,凤县纪委监委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办案程序,创新和改进指导方式,不断推进基层案件质量提升。他们分析研判基层案件质量不高的原因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针对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对案件实行承办部门案件自审、审理室协审、分管领导审批“一案三审”程序,以案件多重审核把关倒逼案件质量提升;制定《凤县纪委监委案件协审制度》,明确了案件协审职责、程序、要求等,出具《案件协审反馈表》,逐一指出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案件执行意见及立卷归档意见。
  同时,县纪委监委结合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与难点,开设“微课堂”,组织各镇纪检监察干部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共同分析探讨,提升履职能力;针对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及各镇纪委人员变动情况,组织线上线下细致分析文书使用方法,解读党纪条规,促进新任纪检监察干部快速成长。县纪委监委还统一制作了《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业务工作手册》《镇纪委、派驻机构常用文书模板》,对45种文书进行统一规范,并对案卷装订内容和顺序提出具体要求。
  “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还结合基层实际,以虚拟案件为例,组织我们学习、熟悉线索来源、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到审理、处分、送达执行全流程各环节,既直观也很实用,解决了我面对新工作上手难的问题。”平木镇新任纪检监察干部杜琳说。
  本报记者刁江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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