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7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要闻
第02版:本市新闻
第03版:本市新闻
第04版:政法专刊
第05版:宝鸡文物
第06版:公益广告
第07版:教育周刊
第08版:专题
标题导航
|
12部门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
宝鸡3所学校获省级红领巾法学院称号
比赛见真功 交流促提升
世界杯让宝鸡娃的课堂有趣有料
相聚云端课堂共赴冰雪之约
小行动传递大文明
爱心捐赠情暖校园
版面概览
本期发布: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12部门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
记者12月13日从教育部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教育部办公厅等12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要加强对重点场所和重点网站的防控。充分发挥社区(村)的综合管理功能,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纳入社区街道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减少违规培训发生。加强对招聘网站、家教网等的监管,禁止发布“一对一”“众筹私教”“家庭教师”等校外培训招聘需求信息。严格执行校外培训广告管控有关要求,禁止发布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
意见明确,强化对重点机构和人员的防范。各地要综合研判分析本地区可能开展违规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类型,建立防范违规的重点机构和个人清单。对转型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加强跟进指导,鼓励给予政策支持,帮助机构实现转型发展。紧盯托管服务、违规组织竞赛、中高考志愿填报咨询等相关机构,加大招生入学等重要节点的提醒提示和检查巡查。禁止家政服务企业将校外培训纳入家庭服务,严禁任何形式的“住家家教”推介行为。
意见强调,强化违规行为通报曝光。各地要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定期通报发布典型案例。要紧盯隐形变异重点问题,抓住关键节点,对违规培训至少每季度公开曝光一次,不断加强警示震慑。
(据新华社)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