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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工受伤维权难 法援相助获赔偿
  本报讯“您受过伤的手还痛不,影响干活吗?”“您对我们法律援助工作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近日,我市法律援助志愿者来到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当事人杨某家中,详细了解杨某身体健康状况,并认真听取他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今年1月份,宝鸡高新区八鱼镇八鱼村的杨某在我市某建材公司从事拉车运砖坯工作。在一次工作时,由于操作水泥制砖机的员工操作不当,致使杨某右手中指受伤,经治疗后仍剧烈疼痛无法干活。在多次与工地协商、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后经法律援助志愿者引导申请了法律援助。在法援律师不懈努力下,杨某最终依法获得工伤赔偿款共计39814元,当事人杨某对案件办理表示非常满意。
  今年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以法律援助志愿活动为载体,组织志愿者深入受援群众家中,近距离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及志愿者活动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质量,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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