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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能在公共绿地种菜吗?
  小区绿地属于公共区域,但有些业主竟然将小区绿地占为私有,开垦种菜。对此,《民法典》中对小区绿地种菜有明确说法,建筑区域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小区业主不能擅自开荒种地。
  案件回顾
  市民王某退休后闲来没事,在居住小区公共绿地自行种植了葱和韭菜,还经常给邻居送菜,分享劳动成果。但部分业主对王某种菜的行为表示不满,认为房地产开发商在建造小区时留有公共绿地是为了给业主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而王某种菜时喷洒的农药和化肥十分呛鼻,影响了小区整体的居住环境,侵犯了其他业主对公共绿地共有的权利。不久后,物业在小区内张贴通知,告知业主在十日内自行处理公共绿地内种植的农作物,否则将集中清理。随后,物业将王某种植的葱和韭菜清除,并进行了绿化。王某认为,公共绿地归业主所有,其作为业主有一定的使用权,因此和物业产生了矛盾。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应该由业主共同决定。根据该条规定,“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要由专有部分面积和人数均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过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和人数均占比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本案中,王某在公共绿地种菜的行为并未经过业主表决同意,故王某无权利用公共绿地种菜,应当立即停止种菜行为。
  法官提醒
  物业负有对小区公共绿地的管理义务。如果小区的绿地被侵占,物业应该要求破坏者整改并恢复原样。对于不予恢复的,物业公司可以报请有关执法部门介入解决。种菜影响小区总体规划,降低小区绿化覆盖率,存在偷水浇菜、破坏管线等情况,对其他绿化带造成恶劣破坏。各位业主要爱护小区公共环境,不要对小区绿地随意开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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