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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主领取全部退赔款
渭滨法院“硬核执行”获点赞
本报讯“四年前,我妻子的手机被盗,案子当时就破了,但手机没追回,今天让领退赃款,真是意外,为咱渭滨法院法官点赞。”近日,市民刘先生向渭滨法院发来信息,感谢法官为其妻子追回四年前被盗的财物。
2018年6月,惠某偷盗刘先生妻子张某及另一受害人武某手机各一部,案发后公安机关移送进入公诉程序,经法院审理后查明手机已无法追回,确认惠某构成盗窃罪,判处惠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责令向被害人张某退赔3843元,向武某退赔1863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采取查控措施后,未发现惠某有可执行财产,案件只能暂且搁置。但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消费等惩戒失信措施,还不定期关注被执行人惠某刑满释放后工作及生活情况,一直未发现有可执行的财产线索。
2022年9月,惠某找到法官,说明法院采取的多项限制使其无法外出打工,买房也遭遇信用问题,要求考虑实际困难解决其所遇到的问题。法官向惠某释法说理,敦促其履行判决义务才有条件变更执行措施。此后,惠某多处筹款履行了应付款项,执行法官即依法定程序解除了执行措施,帮其修复信用。
两位被害人拿到案款时均激动地表示,案发已有四年,已对追回赃款不抱希望,没想到法院还坚持为其追回损失,感谢执行法官尽心尽责为群众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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