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7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专题
第04版:政法专刊
第05版:民政专刊
第06版:公益广告
第07版:教育周刊
第08版:副刊
标题导航
|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本周三截止
陕西开放大学凤县学习中心揭牌成立
倾注爱心播洒希望
打造学习圈赋能新样态
606篇佳作获奖
老物件吸引小朋友
幼儿园孩子来晒秋
版面概览
本期发布: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本周三截止
本报讯近日,宝鸡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出炉。公告指出,我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时间为10月24日8时至11月2日17时,现场确认时间是11月11日至12日,申报人要牢记时间节点,切勿错过。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宝鸡的社会人员,驻宝鸡全日制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以及在宝鸡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宝鸡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据悉,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