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6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要闻
第02版:本市新闻·广告
第03版:大数据之窗
第04、5版:专题
第06版:廉政广角
第07版:文化周刊
第08版:文化周刊
标题导航
|
严查粮仓硕鼠 守住百姓粮袋子
酒驾醉驾零容忍严防杯聚变悲剧
室组地联动整治不正之风
深挖基层微腐败筑牢廉政防火墙
版面概览
本期发布: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陈仓区纪委监委
酒驾醉驾零容忍严防杯聚变悲剧
本报讯近年来,陈仓区纪委监委以严的纪律、实的作风狠抓不良饮酒风气,“零容忍”惩治党员干部饮酒违法违规问题,把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延伸至“八小时之外”。去年以来,共有42名党员干部因酒驾被处分,2名党员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开除党籍。
陈某与朋友聚餐结束后,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车辆受损。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陈某身为中共党员,法律意识淡漠,既危害公共安全,又损害党员形象,陈仓区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就因为心存侥幸,酒后开车,不仅受到了法律的惩罚,还要受到党纪处分,代价太大了,内心十分后悔……”在签收处分决定书时,陈某悔恨地说道。
醉酒驾车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近年来,陈仓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快速移交机制。交警部门在查获酒驾醉驾案件时认真核查涉案人员身份信息、收集政治面貌、工作单位等信息,及时移送给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监督关口前移,把严厉整治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作为日常监督的一个内容来抓,关注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活动的监督管理,对交警部门移交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问题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对有关人员依纪依法快速处理,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改进党风政风,引领社会风气持续向好。
本报记者鲁淑娟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