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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群众吃上放心盐
我市集中开展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近日,我市集中开展了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此次重点检查三方面:食盐经营户销售和使用的食盐质量、标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禁止用工业盐和其他非食用盐充当食盐进行销售;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小餐饮单位等,检查食盐购进渠道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禁止用工业盐和其他非食用盐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食盐包装标识标签的检查力度,禁止不符合陕西省加碘标准的食盐进入宝鸡市销售。共检查食盐批发企业16家、食盐经营户3161户、餐饮服务单位及学校食堂1422户,暂未发现不符合碘含量标准的食盐以及用工业盐冒充食用盐等严重违法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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