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要闻
第02版:要 闻
第03版:专题
第04版:政法专刊
第05版:教育周刊
第06版:金融之窗·广告
第07版:能工巧匠看宝鸡
第08版:专题
标题导航
|
文明素养应从娃娃抓起
落实要有力度
云雾升腾如临仙境
每人采样不到3分钟
社区居民办事更方便
夜学会充实村民夜生活
大鹅被当宠物养会过马路爱逛街
版面概览
本期发布: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落实要有力度
林云
文明是软实力,但软实力的提升需要硬措施、实作为。《宝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后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首先要扛起职责,工作领导有力,经费保障给力,督导考核强力,切实做好《条例》的落实。
首先,思想上要重视。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识到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要健全工作机构,配强干部力量,明确职责,细化举措,扎实推进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开展。其次,经费保障要给力。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建设一样,需要经费保障,没有经费保障,许多设想很好的工作难以长期开展。按照《条例》第五条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将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支持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开展。第三,督导考核要强力。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督导考核要实打实,要强而有力,严肃细致,有奖励、有惩戒,有表扬、有批评,从而树立起《条例》的权威,激励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进一步为文明城市创建贡献力量。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