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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整治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
  本报讯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针对新实施的《宝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该局将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倡导移风易俗,推进婚丧礼俗改革,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治理文明程度。
  《条例》明确了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文明行为的宣传,将文明行为规范纳入村规民约,建立村(居)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倡导绿色殡葬、文明祭扫,倡导尊老爱幼和节俭办理婚丧嫁娶等事项。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广大群众文明素质显著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摒弃陋俗,移风易俗,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绿色殡葬等文明行为正在融入广大居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市民政局将以《条例》颁布实施为新的契机,依托社区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媒介,以图文并茂的形式积极宣传《条例》,全方位做好《条例》的解读,持续开展文明知识的普及教育活动。
  该局还将深化婚俗改革、殡葬改革,规范村级红白理事会运行,把整治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作为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不断提升群众文明程度,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本报记者张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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