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本期发布:
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晴空
——记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郑晓宁

  “每个孩子,都应该被爱,他们是祖国的未来。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都被温柔以待!”陈仓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郑晓宁,始终将这句话牢记心中,在平凡的岗位上守护着未成年人,让他们沐浴着阳光健康成长。
  2008年,郑晓宁进入陈仓区人民检察院工作。2021年,郑晓宁被调整到未检办负责工作,她通过实际行动努力成为迷途少年成长路上的“摆渡人”、未成年被害人的“守护人”、普法路上的践行者。
  面对误入歧途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她创新工作方法,引入社会专业力量联合开展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用温暖和爱心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目前已帮助11名涉罪未成年人走上人生正轨。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她更加注重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综合司法保护,探索建立陈仓区未成年人“一站式”关爱保护中心,制定“一站式”询问救助工作机制,已对7名被害人进行“一站式”询问、取证、心理疏导和救助等,该项工作成为全市未检工作的试点和亮点。
  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她坚持做优做实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着力构建检校合作体系,制定“法治进校园”工作机制,组织举行法治宣讲竞赛,制作优秀法治课视频光盘并向辖区93所中小学赠送,组建“检˙爱”法治宣讲团,组织开展法治讲座16场次,受众万余人。今年以来,她带领该院未检办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倾心打造“护苗陈仓”未检工作品牌。该院未检办被省检察院评为未成年人检察统一集中办理创新实践基地,获“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联合教育、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一号检察建议”联合督导检查,全面检查校园及其周边环境安全治理。探索办理该院首例未检公益诉讼案件,制发全市首份《督促监护令》,切实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每当看着孩子们那一张张纯真的笑脸,我就觉得自己在做一件非常有价值有意义的事情,再苦再累都值得。”郑晓宁正是凭借着对检察工作的热爱和慈母般的爱心,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种子播撒到孩子们的心田,为他们撑起一片法治“晴空”。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