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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案管小兵到老将
——记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李丹

  “行源于心,力源于志。”十年来,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察官助理李丹,凭借着对检察工作的热爱,对公平和正义的坚守,从“检察工作的门外汉”逐渐成长为懂业务、精系统、能研判、会统筹的行家里手,用汗水铸造了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
  2011年,李丹大学毕业,就投身家乡,扎根基层检察,被分配到岐山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工作。她积极学习业务知识、政策理论,用群众语言做好群众工作。她多次参加单位组织的法律宣传活动,创新提出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大电影形式开展检察宣传周活动,自制检察宣传小视频在电影正式放映前滚动播放,既及时化解了矛盾,又积极为“两反”部门挖掘举报线索。在她的悉心劝说下,多起重复信访案件得以化解,多起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被及时上报地方党委得以解决。2016年,李丹被遴选到宝鸡市人民检察院负责案件审核、信息公开、质量评查、律师接待等工作。
  到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工作后,李丹深知:“要做好做精案件管理,首先要成为一名合格的业务人,只有这样,监督管理才有公信力。”面对完全陌生的领域,她不畏困难,加班加点认真学习,从前台操作到后台配置,逐一了解掌握每一个业务部门每一种案件类型的流程、节点文书以及案卡情况,努力做到了然于胸,为全市业务系统顺利运行提供支持保障。近五年来,李丹组织参与了近3000件案件的质量评查工作,在评查中不断发现、学习自身欠缺的知识,并注重总结积累,她撰写的年度案件质量评查报告作为宝鸡经验在全省推广。正是凭借着对系统的全面掌握,在2020年7月组织的全市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中,李丹取得业务信息系统操作单项第一的好成绩。2020年,李丹代表陕西征战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全国案件管理业务竞赛,获得“全国案件管理业务能手”称号。
  巾帼不让须眉,检花姹紫嫣红。参加工作以来,李丹先后多次获得“县级优秀信访工作者”、县级目标责任考核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省市案件管理业务标兵、全国案件管理业务能手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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