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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售假酒抓
  为谋取高额利润大肆制售知名品牌白酒,侵犯厂商知识产权,扰乱正常市场秩序。近日,眉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一起制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假冒注册商标案,被告人赵某、范某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其余8名被告人均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并处150万元至4万元不等罚金。案件回顾
  从2020年3月开始,被告人赵某、范某夫妇购置制酒设备及原材料,先后在河北省保定市等地租赁厂房生产假冒“牛栏山”品牌白酒,赵某曾因假冒注册商标罪被法院判处刑罚。被告人后某从赵某夫妇处低价购入该假酒出售给被告人程某等从中牟利,其间张某帮助后某运假酒并收酒款,吴某通过其在北京的快递点帮后某向各地托运假酒,并主动帮助联系买家、统计假酒数量、安排发货、代收货款。程某将假酒寄递销售给眉县的被告人席某、史某,内蒙古阿拉善右旗的被告人李某。席某、史某将假酒在咸阳、宝鸡、甘肃等地商店及超市销售牟利,车某负责市场销售及收款。李某将购进的假酒在阿拉善右旗商店、牧区销售牟利。以上10名被告人涉案金额200余万元至数万元不等。为逃避监管检查,被告人将涉案假酒包裹大纸箱,伪装成礼品、工艺品、配件等通过物流寄递。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方提醒
  广大市民群众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酒类产品,并留好发票和购物凭证,遇到销售假酒或购买到假酒,请及时拨打消费投诉热线12315(12345)进行举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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