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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中院一名干警 获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耐心调解纠纷真心化解矛盾
伪造证据罚款5万
假冒防疫工作人员骗钱财
让群众感受到司法公正
秉公办案坚守正义
制售假酒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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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证据罚款5万
本报讯近日,我市某汽车修配厂连续两次在诉讼中出具虚假维修期限证明,被渭滨区法院处以5万元罚款惩戒,并向宝鸡市汽车服务行业协会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以案说法,促进行业规范管理、合法经营。
今年2月,滴滴车司机薛某某、刘某某将被告王某某、蒋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停运损失,且均提供了宝鸡高新区某汽车修配厂出具的关于维修时间的证明。由于停运损失属于保险公司免责范围,需事故责任者自行赔偿,当事人认为停运时间过长,庭审中情绪异常激动。承办法官当庭调取了原告主张的停运期间接单记录,发现原告所述与事实不符,其主张的停运期间车辆均有接单营运。为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法官携带现有证据,前往涉案修配厂进行调查核实,现场查看电脑系统维修记录。在铁的证据面前,修配厂厂长不得不承认按照滴滴车司机的要求提供了虚假证明,虚构了维修期限,想让司机获得更多赔偿。最终,渭滨区法院决定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给予修配厂罚款5万元的处罚,并对滴滴车运行公司、司机个人进行训诫。
法官提醒,对于心存侥幸、试图以伪造证据等不法手段掩盖事实真相、误导法官裁判、妨碍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参与人,法院将加大惩戒力度,依法保障诉讼活动的规范性、严肃性,维护司法的权威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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