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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三家检察院获省级优秀
  本报讯近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表扬2021年度“检察工作优秀单位”“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单位”的决定,我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扶风县人民检察院、凤县人民检察院获得“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单位”荣誉称号。
  2021年,陈仓区人民检察院围绕“三有”争创,大力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职业化建设,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先后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第六届全国检察微电影十佳作品奖、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全省未成年人创新实践基地等集体荣誉,12名干警荣获市级以上表彰。去年,扶风县人民检察院有14名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在全市检察机关考核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中,该院案件比、未检业务等36项数据排名全市第一,14件案件被军事检察院、省市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或优秀检察建议。在2021年度考核中,凤县人民检察院业务工作位列全市第六位,山区院第一位,先后获得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陕西省巾帼文明岗等市级及以上荣誉10余项,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据悉,这次评选,全省共有33家县级检察院荣获优秀单位称号。我市获评优秀的三家检察院分别被列入A、B、C三类,其中,陈仓区人民检察院属于A类(较大规模类型)基层检察院,扶风县人民检察院属于B类(中等规模类型)基层检察院,凤县人民检察院属于C类(较小规模类型)基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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