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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家书
烈士的遗物
一只铝制的刀架盒
一把大刀和一个双节棍
一张泛黄的老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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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大刀和一个双节棍
本报记者于虹
“这是爷爷生前用过的大刀和双节棍(见上图),我们一直保存着。”3月29日,陈仓区周原镇张谢村村民张星向记者展示了革命先烈张宗的遗物。记者看到,这个双节棍和现在的相比,两根棍子一长一短,中间由铁链相接。旁边的大刀,长约1米,刀把处用红布缠绕着,刀刃上还有一处缺口,仿佛诉说着主人公那段不平凡的往事。
张宗生于1919年1月,从小家境富裕的他早早就进了私塾学文识字,与此同时,张宗的父亲还让他习武,强身健体。十多岁时,张宗就赶着牲畜去卖盐,哪家人没有钱,他就分文不收,哪家人过得不宽裕,他就只收一点钱。张星说,听家里老人讲,当时爷爷走到哪里都会带着双节棍防身,因为走南闯北常遇到关卡搜身,比起其他武器,双节棍更安全些。而大刀一直都是放在家中,不外出的时候,张宗就在村子里保护家人,那时候经常闹土匪,他常常拿着那把大刀带领村民抵抗土匪。
在跑运输过程中,张宗结识了中国共产党在西北地区的负责同志,他决定跟随中国共产党开展革命活动。从此,张宗以贩盐为名,行走各地,暗地里为党组织运输物资、打探敌情,并加入了共产党领导的宝鸡县游击队。抗日战争胜利后,20多岁的张宗担任宝鸡县游击队中队长。为解决部队枪支弹药不足的问题,张宗时常从家里拿钱购买枪支。1949年2月,游击队200余人被敌伪县自卫团包围,队伍一部分奉命正面御敌,张宗和同村的刘碎合、谢周田等人掩护部队撤出突围。张宗带着队员走到周原油坊村时,被敌人发现,双方展开了一场殊死搏斗。由于敌军数量庞大,张宗、刘碎合和谢周田不幸被捕。在酷刑面前,张宗坚贞不屈,面对刑讯逼供,虽然他掌握着宝鸡县地下党的人员名单,但没说一个字。1949年3月2日,恼羞成怒的敌人,将张宗、刘碎合和谢周田三人杀害。
1949年宝鸡解放后,张宗的父母在家里的柴草堆和废弃的火炕炕眼里,发现了二三十杆枪和四五千发子弹,他们将这些东西全部上交国家。新中国成立后,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张宗、刘碎合、谢周田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张星说,上世纪80年代,有人来村里收老物件,当时就看上了刀和双节棍,可家人觉得,这是老人留下的物品,说什么也不卖,后来,这些东西被存放在家中阁楼,保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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