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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法院系统:
发出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本报讯近日,金台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团队针对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发出《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宝鸡法院系统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在本案中,原告刘某与被告王某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因生活矛盾,双方于2020年分居至今。遂原告起诉离婚,因孩子抚养问题双方一直争执不下,致使纠纷一直未能解决。家事审判团队法官在该案调解过程中,从孩子教育、生活以及情感需求等方面,劝导双方从更有利于孩子全面健康成长的角度共同探索最佳解决方案。为保障孩子能够在父母双方共同关爱下健康成长,法官针对本案案情,向双方当事人发放了《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要求双方要积极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加强亲子陪伴。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家庭教育促进法》作为其中重要组成部分,首次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人民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的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了更有力的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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