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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个单位2名干警获省委政法委表彰
  本报讯近日,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作出《关于表彰2021年度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的决定》,宝鸡检察机关1个基层检察院、2名检察干警受到表彰。
  我市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分别是:凤县检察院荣获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察官助理李丹、陈仓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主任郑晓宁获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近年来,宝鸡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切实筑牢政治忠诚,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严厉打击各类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将便民、利民的司法理念落到实处,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努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向精细化、规范化、特色化发展,取得了新的进步。
  宝鸡市检察机关将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忠诚担当,履职尽责,再创佳绩,为谱写宝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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