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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样礼物回报母校
快乐学国学
严格控制非学历教育合作办学
杜绝违规跨区域掐尖招生
答好“双减”考卷 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比例提高到91.9%
着力优化职教学生升学就业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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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控制非学历教育合作办学
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强化高校办学主体责任,规范非学历教育办学行为。规定明确,高校举办非学历教育原则上要以自招、自办、自管为主,切实落实高校办学主体责任。在办学过程中,严禁高校委托校外机构代理招生,严格控制非学历教育合作办学。如确有合作办学需要,要坚持高校主体地位,严禁转移、下放、出让学校的管理权、办学权、招生权和教学权。(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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