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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费者协会:
消费维权工作获殊荣
  本报讯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了《关于表彰2020-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市消费者协会和该协会秘书长刘桂香分别荣获“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
  去年,我市积极开展“雷霆行动”,严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规发布广告等不正当经营行为;指导县区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单位申报、公示工作流程,加强督导检查和评审考核,大力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缩短投诉举报处置时间,发布消费警示,强化综合信息分析共享,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消费投诉举报处置快速高效;开展业务指导和网络培训,保障了全国、全省“12315”平台成功并线,高效运转。
  市消费者协会还加大消费维权知识宣传力度,先后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微博、官方网站、宝鸡日报等网站和主流媒体开设《3·15凝聚你我力量特别报道》专栏,宣传消费维权知识,极大提高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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