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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风检察院:
发出首份《督促监护令》
  本报讯“作为父母,你们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管教方式简单粗暴,现向你们发出《督促监护令》……”近日,扶风县人民检察院“向日葵”未检工作室检察官,在县妇联和侦查机关见证下,向一起盗窃案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宣读送达《督促监护令》,这是该院发出的首份《督促监护令》。
  今年9月,扶风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杜某某涉嫌盗窃一案。检察官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发现,涉案未成年人杜某某可能存在家庭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缺乏关爱等情况。随后,检察官对杜某某的成长背景、监护情况及帮教可能性等方面进行了社会调查。经调查评估,杜某某系留守儿童,平日由爷爷、奶奶照顾。在其成长过程,父母长期在外地工作,监护缺失长达十年,未履行到监管教育、亲子沟通义务。杜某某不良行为萌芽时,由于其父母不在身边,爷爷、奶奶监管教育也是力不从心,其在严格缺乏监管和正确引导的情况下,逐步转化为严重不良行为,直至走向犯罪。
  检察官宣读送达《督促监护令》后,杜某某的监护人表示,以后会切实肩负起监护职责,对孩子严加管教,转变以往错误教育方式,与孩子加强亲子沟通,多给孩子家庭温暖,帮助其回归正途。 
  

(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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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促监护令》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时,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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