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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名单揭晓——
我市两家单位上榜
  本报讯日前,笔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市人民检察院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据了解,陈仓区人民法院也获得该项殊荣。
  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把办案监督作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基本途径,用足用好各项法律监督手段,依法打击犯罪,对拐卖、绑架、伤害、虐待妇女儿童等严重侵害其身心健康的刑事犯罪,从严惩处,从快批捕起诉。与此同时,用情做好司法救助,对涉案的家庭困难的妇女儿童或近亲属,帮助其申请司法救助金,传播检察“温度”。此外,该院还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司法部门协作,成立督导组定期对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园安全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值得一提的是,该院通过开展“法治进校园”“开学第一讲”等活动,率先在全省实现“法治副校长”全覆盖。下一步,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主动作为,创新进取,全力做好检察环节妇女儿童保护工作,为推进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据了解,陈仓区人民法院在日常执法办案工作中,加大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力度,促进家庭和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做好诉前调解工作,对疑难复杂案件及时与区妇联沟通,共同参与调解,对无法调解的案件,及时进行诉讼引导,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开庭、优先执行,为案件进入诉讼开设“绿色通道”。此外,该院还建立健全妇女儿童维权台账(维权案例、信息简报、电子档案),做到来访有登记,进一步加大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温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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