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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司法为民有力度更有温度
——记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化军强

  王菁
  从事基层司法工作20多年,他始终将“三牛精神”贯穿工作始终,用昂扬的斗志、勇往直前的勇气、敢于担当的责任诠释着司法干警的初心与使命。他,就是日前获得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称号的凤翔区司法局横水司法所所长化军强。
  自2007年参加工作以来,化军强始终将学习放在首位,他从实际出发,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沟通,用真心、真情、真意倾听群众心声,解决群众诉求。
  今年9月份,家住凤翔区横水镇洛村的苟某驾驶四轮电动车与陇县李某驾驶的货车相撞,致使自己脾脏受伤。经治疗,苟某得以痊愈,医生考虑他患有肝硬化多年,病情已经十分严重,建议其继续治疗。由于家里经济困难,苟某放弃治疗出院了,但没过多久,因病情恶化去世。相关部门认定,苟某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但他的家人觉得苟某去世与李某有关,要求李某赔偿几十万元,李某不答应,双方矛盾加剧。无奈之下,苟某家人来到横水司法所寻求帮助。化军强了解到苟某家经济困难,他本着司法人道主义精神,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多次与李某协商沟通。功夫不负有心人,李某最终答应赔偿苟某家人4万余元,该纠纷得以化解。
  化军强在工作中不仅注重化解矛盾纠纷,还重视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工作。近年来,他监管社区矫正对象82人,解除矫正75人,在他的教育感化下,辖区矫正对象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与此同时,化军强还深入村组,先后开展了100余场法律咨询服务(见上图),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司法为民的铮铮誓言。
  多年在基层摸爬滚打,不仅磨炼了化军强的意志,增强了本领,还坚定了他扑下身子、撸起袖子为民服务的理想信念。2016年至今,化军强先后获得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陕西省平安英雄、宝鸡市普法先进工作者、凤翔区政法工作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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