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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门槛简化程序
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政策让救助更有宽度
  本报讯“多亏民政部门的好政策,让我有了战胜困难的信心。”近日,金台区硖石镇司家窑村村民司某说。据悉,司某口中的“好政策”就是“低保边缘家庭认定”,这一政策适度扩大了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司某今年65岁,其儿子儿媳在市区打工,孙女上幼儿园。他的妻子患有肝硬化、腹腔积液、白细胞减少症等疾病,就医支出较大,让这个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他想申请低保,但经过核算,其家庭年人均收入略高于金台区农村低保标准,被挡在了低保线外。今年3月,我市出台《宝鸡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细则(试行)》,司某家庭被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可享受医疗等相关救助政策。此外,其妻子按照政策规定,被单独纳入农村低保,每月还能领到低保金,全家生活得到很大改善。
  为加快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扩大社会救助制度的覆盖面,今年3月,市民政局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相关政策,明确“家庭人均收入虽高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按照政策规定,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不但可单独纳入低保,其家庭也可享受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政策。此外,优化认定程序,将以前一年一次的低保边缘家庭认定调整为困难群众随时申请,民政部门随时认定;将原来由镇街审核、县区民政部门确认调整改为由镇街直接审核确认,办理流程较之前减少了17个工作日,提高了救助效率。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市共审核确认城乡低保边缘家庭5466户20730人。其中,4493名重病重残人员被纳入低保。同时,按照“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原则,协调、转介相关部门,让7780人次重病患者享受了医疗救助、1236户住房困难者享受了住房补助。
  本报记者鲁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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