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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颗石头有话要说
◎陈仓
  我常去陕西路逛逛。我是陕西人,去逛陕西路,像是流淌在一根亲人的血管里;而且陕西路上散落着怀恩堂、马勒别墅等历史老建筑,逛起来就别有风味。那天黄昏,再去逛时,在与南京路交叉的十字路上,我碰到了一颗石头,脑袋圆圆的,不含金不带玉,也不是一个雕塑。有人踢了一脚又一脚,有条泰迪冲上去闻了又闻,一个捡破烂的人跑上去,拿在手中掂了掂,大家都失望地离开了。
  如果这颗石头在陕西老家,它可以靠着另一颗石头,旁边的小草黄了又绿,河水哗哗啦啦地潺潺流过,我可以用它,打水漂、垒石链、烧石灰、盖房子、起墓。但是现在,我不知道它从哪里来,为什么跑到了上海,跑到了一个没有石头的世界。这颗石头,在上海没有兄弟,似乎百无一用,显得那么唐突,被夕阳一照就有一些刺眼,所以别希望有人来认同它融入它。
  那个认同你融入你的地方,也许就是你的故乡。上海绝对不是石头的故乡,水泥是石头的亡魂,钢筋是石头的骨头,上海只是钢筋与水泥的故乡。我有一首诗叫《两个碑》,希望死后把我运回故里,不至于在陕西建一个灵魂墓,在上海建一个肉体墓,让一个人撑起两个碑,这是无比沉重的。每个背井离乡的人,其实都有两块碑,碑上雕刻着完全不同的墓志铭。
  那天黄昏,我穿过车水马龙,把那颗石头拾了起来,带回了我的新家。《女儿进城》就在那天晚上,在一片爆竹声中动笔的。写作的过程,我不停地出现幻觉,感觉自己就是这颗石头,又感觉这颗石头有话要说。我只是代替它,用文字的形式,道出了一群离乡别土者的内心。
  我又做梦了,梦见自己在深山中采药时迷路,于是使劲地呼喊着“爹”向他求救。但是爹终究没有听见,与已经去世多年的哥哥一起隐没于山林。这时的梦里,看到了一座寺庙,我绝望地向寺庙扑去,希望在寺庙里住上一晚,然后等着天亮后继续回家。
  年轻时梦多,如今进入不惑,梦就更多了。我的衣食住行喜怒哀乐,基本是在上海实现的,上海是最让我头痛脑热的地方,但是这么多年总有一件无法解释的奇事,那就是无论什么时候做梦,在哪里做梦,春梦或者噩梦,场景无一例外,都是那几间破屋子,都是那个群山包裹着的小山村,都有已经进入耄耋之年的父亲。
  开始觉得,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恐怕自己太想家了,后来就不这么认为了,因为有时候我是不想家的,不想家的时候我仍然还做这样的梦。我仔细想了想,或许因为它是我的故乡,我是在那里出生的,而且母亲、哥哥都埋在那里。如一株麦子或者是苞谷,无论它们被运到哪一座城市,被人们加工成麦片还是面粉,它们基本的味道是一样的,营养成分是一样的。
  这是一个大移民时代,陌生人见面了,如今问得最多的,就是“你家是哪里的”,大家基本都明白,这个“家”所指的,不是你如今住在哪里,而指你的故乡在哪里。我特意查了一下字典,“家”是“家庭或者住所”,“家庭”是指“以婚姻和血统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单位”,故乡是指“出生或者长期居住的地方”。
  我的感受是“故乡”一词的定义不准确,起码是有偏差的。“出生的地方”没有什么问题,问题出在“长期居住的地方”。如果这样定义的话,我起码有四个故乡,这么多年我在四个地方长期居住过,塔尔坪、西安、广州,然后就是上海。在我心里,除塔尔坪之外,其他几个城市还不够格,即使我在上海有了房子,娶了个老婆,生了个儿子,但是它的分量仍然与故乡无法相比,充其量只能是我的“家”。《百年孤独》里有言,没有一个亲人埋在这里,就不能称之为故乡。
  马尔克斯的这句话解释的是根的问题,我同样感觉它的不足。我企图对“根”进行一些修订,那就是“死与生”——不仅要生在这里,还要埋在这里。对于人,我们无法像春种苞谷秋种麦子那样,因为我们没有太多的种子,有的只是一次性消耗的生命,所以生命诞生与安放的地方,那才是故乡。(选自《广西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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