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本期发布:
《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筑牢信息使用的安全边界
  本报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系统性、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法律的实施,有哪些重要内容?记者采访了宝鸡市大数据发展服务局电子政务科科长王文涛。
  王文涛介绍,《个人信息保护法》实际上是一部规范和保护个人信息处理使用的法律。主要是保护好公民个人信息权益,规范好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保障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必须合法合理,诚信公开,公平公正。《个人信息保护法》共8章74条,明确了个人信息保护原则,个人信息使用处理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对个人敏感信息特别是不满十四周岁人群个人信息实行严格保护,规范了信息处理人员和网络平台的义务,防止过度收集和非法使用,维护良好的网络空间秩序。《个人信息保护法》对每个公民来说更大程度地保护个人隐私,加大了违法处理个人信息行为的惩戒力度,对非法处理个人信息行为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筑牢了个人信息使用的安全边界。个人信息安全将得到全方位保护。
  本报记者马庆昆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