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要闻
第02版:本市新闻
第03版:科技创新
第04版:政法专刊
第05版:教育周刊
第06版:人民医苑
第07版:广而告之
第08版:专题
标题导航
|
陈仓区阳平司法所登上央视
营造无烟环境 呵护幼苗成长
10万元爱心款助村民重建家园
收老酒贩老酒原来是卖假酒
17名务工者拿回拖欠款
红马甲+蓝制服守护群众平安
小区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归谁所有?
版面概览
本期发布: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收老酒贩老酒原来是卖假酒
渭滨公安分局成功破获团伙销售假酒案
本报讯近日,渭滨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成功破获一起以收购老酒商贩身份为掩护,兜售自制假酒的案件,查获假酒价值18万余元,抓捕3名犯罪嫌疑人。
10月初,渭滨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发现,辖区街头出现多个收购老酒、古钱币的摊点,这一现象立即引起侦查员的注意。刑侦大队得知此事后,安排民警走访调查。经了解,辖区不少烟酒行近期分别从收购老酒商贩处购买了不同数量的老酒,尤其是市区火炬路一烟酒行老板刘某称,最近收购了一批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等价值近20万元的老酒。得知这一线索后,民警立即联系这些酒厂的打假办,对刘某购买的老酒进行鉴定。
经过鉴定,刘某购买的茅台、五粮液等名酒均为假酒。随后,刘某向警方提供了收购老酒商贩的电话号码。经过比对发现,电话号码所属人就是以收老酒掩饰身份在辖区销售自制假酒的作案团伙领头人。侦查员经过一个月的跟踪和蹲守,发现该团伙共有三人,车辆三台,在渭滨区和宝鸡高新区均设有自制假酒藏匿窝点,主要以收购老酒商贩的身份向我市各烟酒行兜售自制假酒。锁定目标后,当嫌疑人再次作案时,民警一举出击,抓获两人,并在其窝点查获价值18万余元的假酒。在发布网上追逃后,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迫于压力投案自首。现该团伙三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在此,民警提醒广大市民:购买烟酒时,一定要到正规商店购买,遇到假烟假酒请立即与烟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联系或到公安机关报案。(石宝军)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