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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4年联合执法120次

  本报讯10月14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市于2017年启动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以下简称食品安全行刑衔接)工作后,市、县两级食品监管和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协作,联合办案,4年来开展联合执法120次,立案71起,案件查办率和结案率均达到100%。
  食品安全事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有效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我市于2017年启动食品安全行刑衔接工作。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制定了《宝鸡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市、县两级食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在食品等领域涉嫌违法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加强线索通报、案件会商、案件移送、信息共享、信息发布和结果通报。市上还出台了相关规定,由市公安局环食药犯罪侦查支队派1名民警与“12315”举报平台工作人员联合办公,摸排食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后期进行查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和市公安局环食药犯罪侦查支队还创新思路,双方于去年7月成立了“警务室”,设置专门办公场所,建立了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技术支持、办案协作、联合执法五项机制,在执法办案中各取所长,强强联合,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和性质,共同研判形势、分析线索、共商案情,实现了执法办案要素通用、一案两用,做到了“两法”无缝衔接,提高了办案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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