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要闻
第02版:本市新闻
第03版:专题
第04版:政法专刊
第05版:教育周刊
第06版:应急管理专刊
第07版:广而告之
第08版:宝鸡文化旅游
标题导航
|
加强法庭安保筑牢安全防线
全力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客商背包丢失民警辗转找回
法治课堂进校园生动讲授助成长
甘做果园守门人守护农民丰收果
高龄老人出行难公证服务送上门
被狗咬时,把狗踢死了怎么办?
跨省流窜大盗落网了
版面概览
本期发布: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凤翔区柳林派出所:
客商背包丢失民警辗转找回
本报讯近日,外地客商田先生到我市凤翔区办事,不慎将背包弄丢。柳林派出所民警辗转寻找一个多小时,终将背包找到,送到田先生手中。
9月10日18时许,凤翔区柳林派出所接到天水市民田先生报警,称自己中午在西凤酒厂办完事,将装有合同、文件等重要资料的背包放在酒厂外车辆后备厢内,下午忙完再去拿的时候,背包竟然“不翼而飞”。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并根据田先生所述活动轨迹,查看酒厂视频监控,确定背包是在离开酒厂后丢失的。随后,民警又在田先生停车附近路边的三家门店监控中找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其中一家门店监控中正好录到田先生放包一幕,但其所放包的车并不是他自己的车,而是别人的车。
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有两辆白色轿车停在门店外,田先生办完事随手打开一辆车的后备厢将背包放了进去,没注意到这辆车是别人的。民警经过一番打听,得知田先生放包的车主是酒厂职工,随后与该职工取得联系,取回了背包。拿到失而复得的背包,田先生一边自责粗心大意,一边向民警表示感谢。(王菁)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