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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婚姻更和睦
自己的幸福自己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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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婚姻更和睦
麻雪
今天的我们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自由恋爱,去寻找心仪的他或她,然后组建幸福的家庭。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新中国成立后,出台的第一部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如今,新的婚姻理念早已深入人心。
现在的我们在恋爱、结婚等人生大事上,都是自己做主。但是,只要去听听年过九旬的老人讲述她们的婚姻,大都会听到这样的故事,“我根本不知道男的长啥样、脾气好不好,糊里糊涂就嫁了。”“知道要嫁的男人啥都不行,但是没办法只能嫁。”……《婚姻法》颁布施行后,彻底破除了封建包办、买卖婚姻,打破了几千年禁锢婚姻、家庭的枷锁,一个“妇女能顶半边天”的时代开启了。新中国第一部法律《婚姻法》维系了家庭的和谐,奠定了社会发展的基础,其立法精神和价值至今影响巨大。
《婚姻法》的每一次修改,都折射出时代的变迁。例如,1980年9月10日颁布的《婚姻法》,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条件。2001年4月28日,再次进行了33项修改的《婚姻法》实施,其中“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尤为醒目,这是中国首次在国家级立法中对家庭暴力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再到今天,我们更加注重婚姻家庭关系的和睦,传承好家风,涵养好家教,培育好家庭,积极推动形成家庭文明新风尚。拥有美满婚姻、幸福家庭的我们便能在各自岗位上发“光”发“热”,为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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