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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人民检察院:
上门送建议书督促问题解决
  本报讯日前,凤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分别来到县水利局和自然资源局,向两家被建议单位宣读《检察建议书》,以此助力秦岭生态环境的保护。截至目前,已督促解决嘉陵江两岸向河道随意倾倒垃圾问题18处、砂石堆放防尘措施不规范问题4处。
  为解决群众家门口、河道边的垃圾问题和破坏秦岭生态环境问题,凤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开展了公益诉讼前向被建议单位送达《检察建议书》活动。检察官聚焦秦岭和嘉陵江两岸生态环境领域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向县水利局和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讲解了如何用足用好磋商、提出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支持起诉等手段,全面解决群众家门口、河道边垃圾乱堆问题,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
  去年,最高检部署开展为期3年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今年7月,省检察机关开展为期1年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为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凤县人民检察院分别成立了由检察长、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排查小组,划分三个片区,各组按区域深入凤县各镇村进行排查,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发现一起立办一起。为发挥诉前检察建议作用,他们就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同时跟进监督有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的整改情况,彻底解决群众身边的“小事”,保护秦岭生态环境。本报记者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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