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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区人民检察院:
司法救助显温情
本报讯“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天气这么热还专程把救助金送到家里来!”司法救助申请人田某的母亲拿着救助金激动地说。近日,陈仓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亮带领第五检察部干警,来到千河镇田胥崖村申请人田某家中(见右图),向其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金。
申请人田某因杨某故意伤害一案造成鼻骨粉碎性骨折,经鉴定系轻伤二级,并造成各类经济损失共计18750.71元,但被告人杨某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田某家庭系脱贫户,母亲早年因火灾造成肢体残疾,劳动能力有限,全家主要靠田某外出打工维持生计,生活本就十分拮据,现因故意伤害受伤住院,家庭生活更是雪上加霜。控申部门摸排到该案件线索后,向田某告知了国家司法救助政策。2021年6月7日,田某向陈仓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经实地走访,并与申请人所在村委会进行调查核实,承办人详细了解了田某的家庭情况、经济来源及生活现状。
2021年6月9日,陈仓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及村民代表共计十余人,由党组书记、检察长邓武主持,对田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一案召开了公开听证。听证会上,承办人向各位代表介绍了案件具体情况及走访调查照片,提出了拟进行国家司法救助的初步意见。经过评议,各位代表也一致同意对田某进行国家司法救助。听证会后,陈仓区人民检察院加快案件办理速度,为田某发放了1万元救助金,帮助其解决生活实际困难。
(杨青付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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