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本期发布:
落实讲话精神认真履职尽责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
  本报讯7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马秉寅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在青海、西藏考察,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关于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法治宣传和监督工作,确保法律法规在我市的有效实施。要切实抓好党史学习教育,严格按照“九个必须”要求,坚定信念,依法履职,让党史学习教育在人大机关走深走实。要紧扣“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切实抓好组织生活会筹备工作,确保组织生活会高质量召开。要切实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做到带着感情学、带着使命学、结合工作学,以学习成效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张万奎,副主任曹海芹、陈爱民、田来锁参加学习。本报记者胡红玲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